数字税征收前景不明,应税企业仍需时日加以应对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的最新数字税提案以常规利润为基准,修改了剩余利润分割,从5月提出的激进规划回归到更贴近1月政策说明的提案。

经合组织的最新提案提到了哪些内容?哪些尚待讨论?又有哪些风险需要应对?

经合组织数字税的重要进展

最新的一些重要进展包括了将应税范围缩小到采用B2C交易模式的大型企业。在之前提案中未获成功的公平交易原则,目前尚存转机,但也只是稍有缓解,前途尚未确定。

由于针对应税企业所涵盖的商业类型和规模还存在着持续不确定性,跨国企业的缓解情况可能被减弱。此外,经合组织最终达成的协议仅是一项建议,各国政府仍需制定自己的政策措施,这增加了双重征税及相关争议的风险。

最新提案内容

2019年10月9日,经合组织为解决数字税征收难题进行了最新尝试。今年5月经合组织对政策进行了彻底修订,几乎将所有公司囊括在应税范围内,而二十国集团(G20)6月提出的“双支柱”征税方案中的第一支柱(修订税收关联和利润分配规则)将应税实体仅限于采用B2C交易模式的大型企业。

经合组织已努力将大多数小型企业排除在应税范围以外,规定了企业集团全球总营业额达到7.5亿欧元的应税门槛,其与国别报告所规定的7.5亿欧元的申报门槛相一致,但这只是一个有待商榷的提议。如果7.5亿欧元的应税门槛加以实施,那么将涵盖很多跨国企业,而不仅仅是科技巨擘。此外,像国别报告一样,单一市场也敞开大门降低这一门槛,这给那些未设有大型税务部门应对额外应税要求的企业带来了极大隐忧。

经合组织还试图保留公平交易原则的一些内容,为应税企业税收方案提供一种补充。建议的征税方案杂糅了依据销售额在每个消费市场对剩余利润和公式化利润分配的方式,可通过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计算。修订后的方案指出,需要各税务管辖区同时实施且存在一个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才能使该方案可行。反过来,这就要求不同的征税计算公式的适用方面与不同甚至相互竞争的税务管辖区之间达到高度一致。

数字税征收方案将会有何进展?

相关磋商将一直持续到11月12日。此后经合组织将于11月21日至22日在巴黎举行一场磋商会议,以达成一项政治协议为目标,从而预期在2020年初发布全球基本税收政策架构,这将为今后出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案铺平道路。希望届时可以将经合组织征税提案中的某些灰色地带纳入磋商及后续审查之中,从而加以澄清。

这对您的企业意味着什么?

经合组织5月及10月税收提案中的重大转变将整个经济范围的重大调整转变为企业具体的挑战。但是,如果您已在应税范围而误以为不在应税范围之内,那么最新税收提案中的灰色地带(例如,B2C和B2B界限的不确定)以及如何实施新税收规则(例如,较低的企业营业额应税门槛)都将会给您带来风险。

三项建议助您加以应对

  • 对出现的税收规则改变及最新进展开展影响评估,不仅应涉及缴税金额及地点,而且还应包括合规需求及成本。在评估工作中尤为重要的是了解并筹划多种可能发生的场景。
  • 审查组织结构及供应链,充分考虑到数字税征收及关税等问题。
  • 充分做好数据准备(比如相关证据,以避免仓促收集数据以应付调查),完善转让定价文档,通过预约定价协议(APA)减少不确定性等手段以期减少税务纠纷方面日益增长的风险。由于国家援助或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方案(BEPS)实施效果等因素,单边预约定价协议不如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受欢迎,但由于数字税征收的单边进展,它可能重新成为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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